隨著高層建筑的興起,電梯逐漸成為人們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工具。住宅電梯的安全運行已成為業主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。對此,成都市政協委員楊果和張曉惠都提出了建議。
成都市政協委員楊果說,“成都市十年以上的電梯公寓也不在少數,這些老舊高層住宅電梯使用時間年限較長,缺乏有效的維護,故障頻出,安全隱患突出,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。”
為此,楊果認為,應盡快出臺符合成都市實際的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,同時,對電梯的運行情況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,特別是對使用年限太長的電梯要縮短檢驗周期。
此外,楊果還建議出臺合理的維修改造舊電梯的分擔費用機制。“住房的維修基金中應有專項費用,可以借鑒南京出臺的相關條例。”
為了把電梯的安全隱患降到最低,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,成都市政協委員張曉惠建議,政府相關部門率先在成都市建立電梯定期報廢制度。“根據電梯一般10~15年的使用壽命,強行規定電梯使用年限為15年。凡是到達使用年限的電梯,必須強制淘汰。”